窒息
文 / 吐司里思
此文為【Ep.42 - 約炮約出人身安全 - 性侵/恐嚇/蕩婦有人權嗎? ft. YC】聽後感。
三八婦女節的晚上,Youtube播放「台灣啟示錄」女權鬥士彭婉如慘死懸案、馬來西亞女僑生命案、西門之狼性侵案。台灣兩性的平等之路走得不容易,「性」犯罪也從來沒有停止過,每一次的重大修法與治安改善背後,都是用活生生血淋淋的生命換來。如同「我們與惡的距離」的台詞—我們都是好人,不知道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,老天爺到底要我們學什麼?
重新回想整個強暴過程,對我而言相當困難。筆錄時我甚至懷疑,自己是否有足夠的勇氣,回想那天的恐怖經歷。身旁的朋友說,我會無意識的呢喃,雙眼放空,彷彿失去部分的靈魂。直至現在我仍會產生疑惑,這些是真的有發生過嗎?或許一切只是惡夢,又或是我腦補的可怕幻想?
在警局裡的另一頭,我冷汗直流,顫巍巍地與筆錄人員交代發生經過、時間順序。筆錄人員睜大的雙眼,打量著我,難道是因為我習慣約炮,是社會價值認知中的『蕩婦』,所以他就可以用這樣懷疑的眼神盯著我?又或是他根本沒有這樣的意思,只是我想多了?當承辦員警緩緩告訴我接下來的流程時,恐懼與不安像凜冽的寒風,刺痛我的皮膚與神經,我好害怕面對,害怕「他」不會被定罪,害怕沒有人願意相信我的遭遇。此時此刻,我真希望閉起眼睛,就這樣窒息而死。
那天我與網上的一個男人相約,習慣一個人住在台北的我,與一個陌生男人出門約會,在我看來稀鬆平常。穿著細肩小可愛,淺色緊身牛仔褲,微露細腰,畫上淡妝與簡單的眼影與口紅,看著鏡子前熟悉的自己,雙臀似乎更肥翹,大概是最近健身的成果吧。
坐上他的車,空氣中充滿曖昧的味道,他若有似無的撫摸我的大腿,眼神充滿熾熱的渴望。或許是太信任眼前的這個男人,我疏於注意窗外建物與景色的變化,也沒多想自己在喝甚麼飲料,當我醒來時,發現自己身處非常陌生的環境,手腳麻木且使不上力氣。
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,覺得相當害怕與孤單,失去時間與方向感,忽然間眼前昏暗之中,閃過模糊的人影,很有可能是那個男人。對方沒有說話,整個空氣中只有我的心跳聲,我想喊出聲,但聽到的只有自己微弱的呼救,這使我感到更慌張。
人影靠近時,我認出男人的輪廓,詫異與不知所措的感覺使我頭昏腦脹,身體忍不住地顫抖,當我遲疑片刻之時,他的巴掌猛然打醒了我,我感到臉頰腫脹,眼淚傾洩而出,但竟然嚇得哭不出聲音。
有那一剎那,我以為他會放過我,直到他拿起美工刀,劃開我的小可愛與內衣。看著我一動也不動,妝容面目全非的臉,他發狂似的大笑,扯開我的牛仔褲,徑直地插入我的下體。恐懼與噁心感,如海嘯般吞噬我的痛覺,他扯著我支離破碎的褲子,大力衝撞我,而我則像是溺水於狂暴汪洋中的罹難者,嘴巴的鹹味是自己的涕淚,無助感深深擊垮了我,我癱軟在原處逐漸放棄掙扎。「我會被他殺死嗎?」竟然是我此時此刻唯一的念想。
「如果被問起那天發生的情況,我會機械式的把相同的故事,重複地講出來,只能用這樣的方式,我才能再面對那天的遭遇。這段回憶如成千上萬的食腐蟲,爬滿我的身體,我想喊叫卻發不出聲音。」
關於 EP.42 約炮約出人身安全的來賓 YC,相信許多聽眾在聽完故事後,一定感到唏噓與憤慨,同樣也心疼 YC 的遭遇。YC 會碰到這樣糟糕的人,絕對不是因為她經常約炮,就應該理所當然會碰到性侵害,就像一輩子不抽菸的人,也可能罹患肺癌一樣,我們不願意碰到這樣糟糕恐怖的事情,但事情本身還是會發生。
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221 條妨礙性自主罪,構成要件「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」,重點在違反意願的「方法」,要證明「有違反意願的方法」從來都不容易,實務上的舉證有其困難度。YC 的故事,從性侵的發生,到後續法律途徑,對她而言是煎熬的,但即使後續因證據不足,或檢察官先入為主的心證,而不起訴處份,都不能否認她曾經被性侵害的事實,發生過的事情,不會因法律判決成敗而有所改變,造成的傷害,也不是法律能夠彌補完整的。
對於「性侵害」,我們應該練習表達「底線」與「自我保護」,練習告知對方自己的性意願、不舒服與拒絕,若情況相當危急,如何自保求生,盡可能保持冷靜,事後驗傷與搜證。性侵害的態樣很多,有以暴力脅迫要求性行為,但更多的是所謂「權勢性侵」,即侵害者往往擁有較優勢的地位、廣闊人脈或道德假面,並且獨攬對外高分貝的話語權,例如夫妻要求做愛,行洞房花燭夜、老師以教學名義對學生性騷擾、長輩以其身份性侵晚輩等,包裝假道德之下違反當是意願的性行為,都算是權勢性侵。。
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,台灣 2019 年性侵害通報事件高達 1 萬 7 千多件,被害人與嫌疑人的關係, 超過 3 分之 1 發生在熟悉的親友間。其實「性侵害」、「性騷擾」離我們很近,台灣每一天都有性侵害發生。有時我們生活中無意的幾句,關於性別刻板印象與玩笑,就有可能給人造成傷害,更遑論出現在報章媒體的社會新聞中,那些恐怖的事件,與遭受苦難的被害人,關於性暴力與侵害,始終層出不窮。